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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招政策
更新时间:2023-05-10 12:03:31 来源:广东新文道
广州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已经结束,现对我校拟录取考生名单(见附件)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是5月9日至5月22日。公示期内,如考生对结果有异议,可实名向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意见。 拟录取考生报考资格、体检等方面审核不合格者,将按规定取消拟录取资格。拟录取考生名单须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、教育部联合录检审批同意,录取结果方为有效。 联系人:陈老师 联系电话:020-37103094 地址:番禺校区行政楼一楼研究生院 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5月9日 附件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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